2026年常山县教育局选聘学科教研员公告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
中小学艺术(音乐)教研员1名,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敬业奉献,遵纪守法。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能够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研究,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在教师培养和学科教学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教研活动,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与水平。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须满五年。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可适当放宽。
2.业务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质量标兵、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等专业荣誉。
(3)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出版过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近五年论文获得市二等奖及以上。
(4)主持或执笔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并具有结题成果;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等。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五年因有偿家教、廉洁自律等问题被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处分的,不得申报;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不愿高职低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并持《报名表》(附件1,经学校审核盖章)和业绩清单(经学校审核盖章,内容参照附件2考核细则)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选聘计划。县教育局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2.业绩考评(100分):根据业绩清单并查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按考核细则(见附件2)对竞聘对象进行业绩考评计分。根据业绩考评结果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3.面试答辩(100分):面试答辩由专家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答辩重点考察入围者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岗位履职能力、对教研工作的理解以及对未来教改方向的思考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按照业绩考核占40%、面试答辩占60%计算综合得分,由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入围对象按1:2进行考察,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
5.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得分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研室聘用。
附件:
常山县教育局
2026年1月9日
原标题:2026年常山县教育局选聘学科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cs.gov.cn/col/col1229739277/art/2026/art_8744977cc36e44e0838db8c0e40ec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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