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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衢州江山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53人通知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24-08-02 19:58:14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4年衢州地区教师招聘编招公告汇总(持续更新中),详情如下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序号

选调学段

选调学科及计划数

小计

1

城区初中

语文6人、数学9人、英语13人、科学8人、社会10人、体育4人、美术1人

51

2

城区小学

语文29人,数学17人,英语10人,科学6人,体育9人,音乐5人,美术5人

81

3

城区幼儿园

在编10人,劳动合同制11人

21

合计

153

二、选调要求

(一)选调申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在我市城郊或农村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不含借调到城区学校任教年限)且近三年岗位考核合格及以上;

3.按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附件1)计分达到15分及以上(在城区委培过的新教师,每委培一年加2分);

4.除城郊学校及涉及布局调整的凤林片小学、石门小学外,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最多限报两人,当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报考人数超过两人时,根据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附件1)计算所得的阳光流动考核量化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两人参加考核。

5.报考学科与现任教学科对口,初中学段可报考小学学段。

6.本次选调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

(二)在城区学校委培期满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城区委培的教师,委培以来每学年岗位考核合格,按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附件1)计算所得的阳光流动考核量化综合评价得分,在该类申报对象前50%的教师也可报考。

(三)农村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考核合格以上的均可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上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联系人:朱琦,联系电话:0570-4071375。

3.符合选调要求的教师,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

(1)《2024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2024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综合评价量化表》(附件3),一式一份;

(3)《2024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综合评价量化表》中涉及到各项得分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证明)等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对申报者上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附件1),确定入围市级考核对象。

(三)组织考核

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核。进入市级考核后,阳光流动考核量化综合评价不计入总分。

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流动考核采用缩课(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形式,满分100分。缩课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流动考核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四)选调公示

1.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实际需求计划,以1:1的比例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拟选调分数线,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录用人数规定:24个班级以下的学校,只录取一人;24个班级及以上的学校,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最多可录取两人,其他学科只录取一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城区学校委培教师参加进城考试达到本组选调面试成绩前三名的,不受上一条的“录用人数规定”限制,可根据选调学科实际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相应人数。

3.城郊学校、凤林片小学、石门小学参加选调教师,不受“录用人数规定”限制。

四、其他事项

1.当同一选调学科入围市级考核人数超过20人的,将随机抽签分组考核。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按“录用人数规定”优先录取名次在前的教师;若名次相同,录取成绩高的教师。

2.因本次选调不需要向现任职学校报备及审批,参与选调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3.本次城区选调教师录取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4.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08。

本文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附件:1.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2.2024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申请表

          3.2024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综合评价量化表

江山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关于开展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jiangshan.gov.cn/art/2024/8/2/art_1229090440_3669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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