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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4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4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国)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7.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9月15日至2003年9月15日期间出生,下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9月15日至2003年9月15日期间出生,下同),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范围和对象为:①本区现任社区“两委”正职(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本区现任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社区专职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9.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范围和对象为:①本区现任村“两委”正职(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②本区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0.面向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杭州市临安区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加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

11.面向优秀辅警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在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公安辅警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通过优化提升,现仍在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辅警岗位上的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1年9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并包含杭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各招聘单位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以《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报考时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应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村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址:http://ks.larcw.com:8011(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2021年9月15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9月15日9时—2021年9月2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9月15日-9月23日期间,每日6时、11时、18时更新报考人数与计划指标不足8:1或报考人数与计划指标超出80:1的岗位,9月23日当日更新截止时间为11时。

报考人员注册时,如因姓名和身份证号填报有误需修改的,须提交《考生网报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2021年9月27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2021年9月3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1年9月30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0月1日9时—2021年10月1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0月12日16时前将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拍照打包(格式:XXX退费材料)发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邮箱:2942244619@qq.com,并电话确认(0571-63926061、63723364),经审核后免除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2021年10月24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1年9月15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查询并再次报名、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等第三方命题。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其中杭州市临安区融媒体中心所有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专业知识(技能)》(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4日(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承诺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报考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电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入围面试者须先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按照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任村“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任社区“两委”正职报考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党群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岗位和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加3分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钳工高级工、“电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测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工测试评分标准执行。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作放弃测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或笔试(含测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或笔试(含测试)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须按照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资格复审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对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其中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为高中(中专)的,须提交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

6.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认证书;

7.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2.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镇党委和中共临安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报考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及杭州市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报考优秀辅警岗位的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和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提供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另须提交社保经办机构的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8.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9.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须提交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中杭州市临安区融媒体中心“电视播音主持1”、“电视播音主持2”岗位面试采用播音主持专业技能(播音、短评)测试形式;杭州市临安区文化馆“主持人”岗位面试采用主持专业技能(朗读、讲解、情景模拟)测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或笔试(含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其中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电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含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党群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岗位、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通知书、体检须知和健康申报表(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和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必要时采用部门联审、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秀辅警招聘的岗位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跨主管部门(单位)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测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并予以积极配合。

7.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0571—63723364(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附件下载>>>

1.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教育部专业目录

3.考生网报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

4.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an.gov.cn/art/2021/9/9/art_1229261156_393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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