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山县公开招考教师48人公告
因教学工作需要,2021年常山县公开招考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类别 | 学科岗位及代码 | 招考计划 | 备注 |
---|---|---|---|
第一类 (非紧缺学科) | 101-中小学语文1 | 12 | |
102-中小学语文2 | 1 | 定向分配新桥小学 | |
103-中小学数学 | 3 | ||
104-中小学英语 | 2 | ||
105-中小学科学 | 1 | 持有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 | |
106-中小学美术 | 1 | ||
107-中小学体育 | 1 | ||
第二类 (紧缺学科) | 201-初中历史与社会 | 4 | 持有政治、历史、地理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 |
202-中小学信息技术 | 2 | ||
203-中小学音乐 | 2 | ||
第三类 | 301-学前教育1 | 3 | |
302-学前教育2 | 3 | 定向分配新桥、新昌、金源幼儿园 | |
第四类 | 401-特殊教育 | 1 | |
第五类 | 501-综合学科1 | 10 |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招考计划视报名情况按比例分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分别核定 |
第六类 | 601-综合学科2 | 2 |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 |
合计 | 48 |
提前批已签约的对象,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或在人力社保局上报政府审批前有违约而放弃录用资格的,其空出指标转入101-中小学语文、103-中小学数学、105-中小学科学、201-初中历史与社会、202-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依次递补招录,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第一类(非紧缺学科)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限生源地为常山籍或2021年5月底前具有常山户籍者报考。
生源地为常山籍或2021年5月底前具有常山户籍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被录用者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偏远小学任教。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受户籍限制,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与常山县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编外合同制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2.第二类(紧缺学科)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生源地为常山籍或2021年5月底前具有常山户籍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被录用者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偏远小学任教。
3.第三类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生源地为常山籍或2021年5月底前具有常山户籍者,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第四类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生源地为常山籍或2021年5月底前具有常山户籍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5.第五类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近三年与常山县教育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8年9月底以前签订)、在常山县内各学校任教、且目前仍在岗;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幼教)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第六类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近三年与常山县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8年9月底以前签订)、在常山县内各中小学任教、且目前仍在岗;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被录用者须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缴费。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3日17时整。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通过支付宝扫描“缴费二维码”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时请务必通过“添加备注”注明报考学科岗位代码和考生姓名。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先缴费,再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2021年低保证办理退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3日18时整。
2.笔试和业绩考核
(1)第一、二、三、四类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6月19日(周六),详情请关注笔试公告。因报考者延误考试时间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进入笔试人员均视同符合报考条件,后续资格复审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笔试科目:①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③学科教材教法(2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中小学教师考查初中教材知识;特殊教育教师参加中小学语文学科考查;学前教育教师考查学前教育知识。
(2)第五、六类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初审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业绩考核工作由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共同实施。
报考对象于6月14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资格审查和业绩考核材料,逾期不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请按顺序整理,②至⑦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①《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委托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劳动合同;⑦业绩材料。
(3)第一、三、四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达到3:1方可开考,第二、五、六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规定比例的学科,相应核减招考计划,转入101-中小学语文学科进行招考。
3.资格审查
第一、二、三、四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若造成该学科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拟面试对象并进入资格审查。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请按顺序整理,②至⑦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①《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委托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生源地为常山籍或具有常山户籍报考者需提供户口本;⑦县外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
4.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相关事项请关注面试公告。
报考203-中小学音乐、106-中小学美术、107-中小学体育、202-中小学信息技术、301-学前教育1、302-学前教育2、501-综合学科1中报考学前教育的人员,面试内容分为上课(7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30分,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两项;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一项(100分)。上课采用无学生状态下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在进入备课室时公布备课内容,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备课任务,然后到上课室上课。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第一、二类对象上课内容分学科选自小学教材内容(初中历史与社会选自初中教材);第三类对象选自幼教教材;第四类对象按中小学语文学科面试;第五、六类对象面试按学科实行大评委制,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5.成绩计算。
第一、二、三、四类岗位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203-中小学音乐、106-中小学美术、107-中小学体育、202-中小学信息技术、301-学前教育1、302-学前教育2学科以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第五、六类岗位按照业绩考核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笔试项目。
6.组织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产生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体检。
7.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常山县教育局人事科。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录用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常山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服务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按聘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考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本次教师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常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4.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常山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
县教育局招考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附件:
附件2: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docx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01日
原标题:常山县2021年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1/6/1/art_1256577_59022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