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杭州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萧委办[2006]33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6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8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要求见《2021年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并包含在杭高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生”的,用于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1)萧山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2)萧山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行政区域内,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项目服务年限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571-82659260。
6.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区户籍和由萧山区入伍的浙江省户籍退役士兵。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1-83825091。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报考,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在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21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相应的大学英语等级水平。
(4)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0日9时— 5月16日24时。
网址:http://ks.xs.zj.cn (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5月22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3日9时—5月26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5月27日9时—5月30日15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6:1(含6:1)的职位,将于6月1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5月30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6月26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职位不进行面试,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考核。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定在6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面试: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三)考核:考核以报考对象所提交的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2)得分即为考核分。笔试和考核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核分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以考生条件要素序列(军龄、奖励及表彰、艰边地区服役)前者优先。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可在缴费确认成功后至6月18日24时期间,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http://ks.xs.zj.cn/soldiers),填写《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上传资格复审材料(详见六、资格复审)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3),上传的材料为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传上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再作为考核分评定依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计分以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以外的其他证明类材料,不作考核计分依据;提交的档案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查询专用章和骑缝章。考生应以诚信填报为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查档咨询电话为0571-83825091。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社保服务部门的无参保记录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创业证,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外,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部分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还须提供经组织部门确认的证明;报考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和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均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缴费确认成功后,即可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上传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相关事项届时将会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通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解答,请按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15757700667。
3.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71-82898267、82898264 。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萧考生,执行“亮码+测温”(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需服从当地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防控措施作出适当调整。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1/4/28/art_1229292680_3869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