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公告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兰溪市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5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见附件《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5月6日8:30-5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6日8:30-5月9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5月6日8:30-5月1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0日8:30-5月22日9: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说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事业单位和国企分别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人社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平均薪酬16万元/年左右,国有企业平均薪酬9万元/年左右。
按照“聚兰工程”政策执行购(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自收自支单位。
3、根据《关于鼓励“行知英才”落户兰溪的若干意见》(兰委办发〔2021〕10号)要求,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列入兰溪户籍范围。
4、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8〕131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兰溪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委〔2019〕39号)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优秀辅警。
5、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报考兰溪市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及学校会计职位的聘用人员分配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单位。
8、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全过程进行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9、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附件下载>>>
1、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40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