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20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面向残疾人招聘1人公告_统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拟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开展承担全省残疾人就业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单位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此次招聘综合管理岗位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浙江省各地户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残疾人专设岗位无需缴纳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4.应聘资格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联系人:倪老师、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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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020年9月11日
原标题: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20年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9/11/art_1443681_57325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