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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衢州医疗卫生考试:龙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名公告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0-07-15 18:28:5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2020年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户籍不限,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符合要求(详见附件1)。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学历考试的,须在2020年7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不能以非全日制同等次及以上学历报考。

6.年龄要求:护理、助产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部分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7月24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7月1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和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卫健局(网址:)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考生也可及时关注“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报考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7:00。

报名系统: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左下角“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现为龙游县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在注册报名时还需上传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附件3)。

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8月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人。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卫健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21日17:0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儿科、麻醉(科)、感染科、急诊外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心电图、皮肤科、眼科、临床岗位的人员进行临床医学知识考试;报考口腔科岗位的进行口腔医学知识考试;报考中医岗位的人员进行中医学知识考试;报考医学影像诊断、影像岗位的人员进行医学影像学知识考试;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人员进行护理学知识考试;报考病理诊断岗位的人员进行病理学知识考试;报考检验岗位的人员进行医学检验知识考试;报考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岗位的人员进行预防医学知识考试;报考药剂岗位的人员进行药学知识考试;报考设备科岗位的人员进行生物医学工程知识考试;报考病案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病案信息技术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龙游县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2.一寸免冠近照1张;

3.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发可凭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应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岗位的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

6.部分岗位需相关工作经历的(详见附件1)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书;

7.衢州市内其他县市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以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为主。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者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总成绩与专业资格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以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列入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期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的,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聘用的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本人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聘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聘单位。卫技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最少5年(医师类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等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大专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本科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凡取得符合聘用资格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岗工作或到岗后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2.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3.报考人民医院感染科、麻醉科、儿科、重症医学科岗位的30周岁及以下县外在职在岗“双证生”(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省级卫健主管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与人民医院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年度给予总额10万元的奖励,该类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各个环节均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考生积极配合,按要求自觉履行衢州健康码申领、健康申报承诺、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义务。各招聘环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举报受理单位:龙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

附件1: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1: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 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you.gov.cn/art/2020/7/15/art_1339780_5075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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