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20浙江省财政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共3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全省财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全省数字财政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督促检查,财政业务软件的开发、推广、运维以及信息安全保障、财政数据仓建设等。
(二)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审核和相关信息统计、评估论证、分析监测及运营评价,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汇总编审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审入库、信息系统维护等具体工作。
(三)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职责是为全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主要承担考试、注册、发证、年检、撤销注册、继续教育、业务指导、业务检查、人才选拔、理论研究、行业党建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5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有浙江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毕业等进一步要求的,从其要求。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一般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一般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应聘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岗位和信息安全岗位对入围面试人员另行安排上机测试。笔试、面试、上机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信息安全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上机测试占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2个岗位的上机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知通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首页/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人事处),。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2.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凌老师)
3.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老师)
附件下载>>>
1.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计划表.xlsx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3/art_1443681_49736984.html